G20-05-215
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九日亥刻
寄 譯 署1
頃奉艶未電: 英使調停, 語似含混。倭照會汪使文今始鈔到, 三條: 一、査核度支; 一、淘汰京官並地方官史; 一、使朝鮮政府設置所需兵備以保國。与倭領事署使詳述者大異, 是所謂整理內政, 与英待埃及相似。韓固不願, 中國向辦不到, 何能遽允。連日与俄使商論, 只允會議, 勸令韓自行整理, 未便預定條款。至勿占据韓土地一節, 俄已允載人會議款內。英最忌俄, 蓋指俄言, 無足慮也。望尊處再与歐切實言之, 如照倭原議三事, 斷難商辦。卓見以爲何如。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