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令
先鋒將李圭泰殿
一 十七日自水營傳報二十一日受領
二 海南地爲賊徒巢窟盡要討滅而雖官吏連腹東徒有可疑者亦縛送本陣
三 討滅之事信勿遲滯務要迅速
四 彈藥必要須用必於羅州受領而起送領去兵
五 海南附近地已派遣第一第三中隊及敎導中隊矣貴官之討滅關係一從第一中隊長
松木指揮
六 黃凡秀已爲放免給旅費俾歸本鄕貴隊所在之此人行李回陣時返付該員
舊曆甲午十二月二十一日總指揮官南小四郞
發 月 日午 時 分
着 月 日午 時 分
發簡地 於羅州
受簡者 先鋒將李圭泰殿
發簡者 總指揮官南小四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