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十日
左先鋒陣爲牒報事去二十四日到付全義縣監牒呈內本縣境內匪類
之巨魁及革面而不革心之徒他境之見逐而隱伏者不可不一一摘
發殄滅是如乎大兵四臨譏校周遍匪徒之懼怯不無於捕捉之
時轉益深隱莫可詗捉兺除良民心未靖亦難譏探故縣監
躬行閭里別加曉飭諭之以禍福使之以安堵使彼匪類擧皆
釋疑各歸在家乘時捕捉似無遺漏乙仍于密募別哨刻期
勦捕之際適會本營參謀省楸之行密運籌機以今二十日夜
轟發校卒獲其巨魁二十五人一一取招是乎則本縣境內之居生
匪類巨魁八漢皆是作變於 廵撫使道本宅之漢也其餘諸漢
或爲細城山見逐者或爲壬午年軍兵逃命而來又入東學作梗無
限者故不可晷刻容貸其首領者也若復遲緩慮或變生不
測卽與本營參謀謹仗威靈竝卽砲殺後砲殺匪徒成冊修正上使
爲乎旀匪類之所藏軍物亦爲一體搜得故竝修成冊上送是如是
乎所成冊謄書上使緣由事
題巨魁之捉得砲殺慮或生變各別
詳審是遣成冊捧上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