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牒報事本府以嶺東九邑主鎭處於海濱南北要
衝之地故去戊辰年書院毁撤依 朝令院土田畓付之本府
設砲放料以備不虞矣昨年分因總制營關文砲畓賭租
自該營收捧則砲軍設立自歸勿論是如乎今當討匪之
時非砲無以抵敵故總制營旣已革罷則砲畓還付如前設砲之意牒
報政府至承許施之題敎是乎乃以若砲畓之所捧每患支放之
不敷則從他區處然後可免窘拙之歎是乎所本境詩洞前後浦
所在順和宮屯畓所出殆出百石而及其所納只以塞責歸於虛地
兺除良砲軍頒料之不足變通無路該宮賭租爲先執留挪用
後據實牒報特爲付之本府以爲養砲守禦之資恐未知何如是乯
喩 參商處分之地爲只爲 甲午十二月初六日牒宮內府